奈曼旗法院审理一起涉嫌“保护伞”案件聚餐喝酒出意外  同饮伙伴惹官司发现“商机”超载牟利  一朝被查化为泡影假借恋爱之名骗钱财  警方万里追踪抓嫌犯非法获利超亿元犯罪团伙获刑罚使用伪造变造车牌车主触法受到严惩家庭琐事起纠纷伤害他人被判刑朋友聚餐推杯换盏酒驾回家被抓现行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02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16

聚餐喝酒出意外 同饮伙伴惹官司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张晓霞)单纯的饮酒并不能使共饮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法律关系,只有因共同饮酒行为致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其他共饮人才凸显出特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即饮酒后的提醒、通知、护送、照顾义务。家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的白某就因此摊上了“官司”。

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董慧燕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2018年10月13日中午,白某与史某在树林召镇南新民村一起喝酒。酒后,白某将史某送到南新民村村民张某家中后自行离开。因当天张某家中无人,第二天早晨,白某到张某家中时发现史某已死亡。因白某未将喝醉酒的史某妥善安置,也未通知其家属,于是史某的妻子刘某将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白某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赔偿金30000元。

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死者史某的妻子刘某哭红着双眼,责怪白某没有尽到妥善照顾义务,致使丈夫死亡。白某则称他和史某是关系非常好的兄弟,且在酒后将史某安排在张某家中休息,他也痛心这样的结果,但却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董慧燕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委屈”,并适时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本案案情对双方进行耐心开导和说服。在董慧燕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白某同意给付刘某30000元赔偿金,刘某也做了让步,同意白某分期给付,双方相互谅解,使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妥善化解在诉讼之前。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