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某君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杜某君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常委、副局长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常委、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打招呼说情,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金,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杜某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郭某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不依法履行职责,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阻碍、干扰公安机关执法,多次帮助郭某生等人逃避法律制裁,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被告人、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答辩,法庭给予了被告人杜某君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杜某君在最后陈述阶段深刻忏悔,对全案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徐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