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林利军,男,汉族,1973年8月17日出生,住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刘家营村,身份证号150121197308175010。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19)内0121刑初139号
执行案号:(2019)内0121执1214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入财产线索并控制财产变现的,按照变现标的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林利军罚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林利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间题的意见》,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举报电话:0471-8156778
联系人:高法官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