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李某与刘某系岳母女婿关系,2018年刘某与妻子庞某(李某之女)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庞某因一时激愤而自杀,后刘某与李某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约定刘某每年给付李某赡养费3万元,共给付十年,并将房屋过户给李某,后来刘某未全部履行该协议,李某诉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时,刘某称家中尚有两个年幼孩子正在上学,且其母亲年事已高,需要自己赡养。因刘某自身有轻微残疾,靠开货车维持生活,不能负担岳母李某太多费用,李某也在法庭上表示,女婿刘某的生活不易,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并未破裂的亲情,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摒弃前嫌,达成和解,刘某每年支付1万元的赡养费给李某,共给付十年,和同细雨的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满凤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