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马克拉村的村民王某某手捧着一面印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来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诺敏法庭。
原来,王某某与李某是多年的好朋友,2015年,李某将自家土地以市价卖与王某某,两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价款及过户事宜,王某某当即将钱款交给李某,但李某却迟迟不予办理土地过户,双方因此心生芥蒂,关系也日渐疏远。王某某无奈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在了解了情况之后,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朋友关系,且案件事实清楚,应当尽力调解,既能维护原告利益,又能维系二人的友情。于是,法官便多次组织王某某与李某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其摆事实、讲道理,李某随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很后悔,同意尽快与王某某办理土地过户事宜,王某某也表示理解,不再过多的责怪,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