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中,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孟某某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建筑面积为82.01平方米房子和建筑面积为183.81平方米的别墅出售给孟某某,两套房产共计1875518元。合同签订后,孟某某向该公司支付了1797098元,还剩本息85096元未支付。后某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催要,孟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该公司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并积极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孟某某同意10日后偿还房款85096元,鄂尔多斯某有限责任公司也同意尽快配合孟某某办理产权手续。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