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希望  护“未”成长房屋买卖起纷争法官倾力促和解化解三起理赔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统筹部署重点工作  筑牢司法服务根基以检之力保护长城遗址“货比三家”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补足社矫对象法律短板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8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02

房屋买卖起纷争法官倾力促和解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中,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孟某某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建筑面积为82.01平方米房子和建筑面积为183.81平方米的别墅出售给孟某某,两套房产共计1875518元。合同签订后,孟某某向该公司支付了1797098元,还剩本息85096元未支付。后某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催要,孟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该公司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并积极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孟某某同意10日后偿还房款85096元,鄂尔多斯某有限责任公司也同意尽快配合孟某某办理产权手续。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李源)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