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3月27日,在全区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暨交流培训会上,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授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两法”宣讲活动标兵单位,并颁发奖牌。
会上,呼伦贝尔市中院作为全区法院系统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一直以来,该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和“两法”宣讲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拓展审判职能,取得了突出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严惩“侵未”犯罪,全力落实双向保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推行圆桌式审判,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坚持最大限度挽救罪错少年重返社会。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以“线上+线下”“双轨结合”、法院、学校、家庭、社会“四维联动”的方式助力构建平安校园。
该院创建“同心圆”家庭教育指导品牌,推动“依法带娃”落地落实。针对监护职责缺失的情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亲子关系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