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一直是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酒精会麻痹神经系统,让驾驶者反应迟钝、判断失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拒绝酒驾是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月15日20时45分,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文明街中段红旗小学附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看到前方有交警执法后止步不前,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车窗玻璃降下来的瞬间,民警闻到了驾驶人身上的酒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驾驶人许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许某称其于当晚参加朋友生日宴时喝了几杯白酒,回家时感觉自己酒量不错,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中途被民警查获。目前,该案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