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一般都是影视剧里才有的情节,不曾想到我们身边也有这种事,但“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位“大哥”反被立案侦办。
近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辖区派出所案件协查申请,称有人疑似酒驾。接警后,该大队秩序中队民警迅速到场处理。
经调查,涉案男子布某当晚在饭店用餐期间,喝了一瓶白酒,喝完感觉有点饿,就自行驾车在附近找了一家面馆吃面。吃完面后,布某不想付钱,便与面馆老板商议加个微信,等他有钱了再付款,但面馆老板未同意,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无奈的老板最后选择报警处理。
交警到达场后,对布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8mg/100ml,后经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布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73mg/100ml,达到法律规定的醉驾标准。
最终,关于账单问题,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随后,针对布某的醉酒驾车行为,交管部门以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哈斯木其尔单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