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说的是遇事要吸取教训,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但部分驾驶人明明已经因酒驾违法行为“买单”,却不吸取教训,再次触碰“高压线”,等待他的只会是更严厉的处罚。
首次酒驾被查懊悔万分
2024年12月24日17时40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前旗大队民辅警在察右前旗运通路附近执行巡逻任务时,一辆行迹异常的小型汽车引起了民警注意,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下车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察右前旗交管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后续笔录询问环节,驾驶人王某称当日中午与友人在饭店用餐喝酒后,因临近年关心存侥幸,便贸然驾车返程,没想到刚开出百余米就被交警查获,心中懊悔万分。
心怀侥幸二次酒驾再被查
然而,王某并未吸取教训。2025年2月4日15时,察右前旗交管大队在平地泉大街路巡路检时,发现一辆号牌眼熟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正是之前因酒驾被查获的王某,便迅速上前拦截检查。此时的王某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令人瞠目:其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60毫克以上,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更为严重的是,王某的驾驶证尚处于暂扣状态,此番二次酒驾行为无疑是错上加错。
面对交警的询问,王某道出了自己再次酒驾的缘由。他认为,年前交警严查酒驾,年后肯定会有所松懈,便又一次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再次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闫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