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22时48分,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岗勤中队在辖区辽河大街东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本田车自北向南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和驾驶人例行检查。这时,驾驶人岳某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岳某当日与朋友一起喝酒,并且提前叫了代驾。酒局结束后,岳某看到一起喝酒的朋友也是开车来的,便将代驾让给了对方,自己选择酒驾回家,但途中被交警查获。目前,该案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处理。 (申丹韩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