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多,喝了酒千万别开车。若兴致上来多喝了两杯,第二天最好也别开车。近日,阿拉善盟高新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宿醉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2月6日11时18分,该大队民警在辖区平交路口附近执勤过程中,对一辆沿乌兰布和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郝某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报告单显示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经询问,郝某某在前一天晚上与亲友聚会时,喝了3两白酒、6瓶啤酒。第二天早上出门办事时,自认为已经过了一夜,酒劲儿应该散了,就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想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大队对驾驶人郝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侍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