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但是一些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故意遮挡,但最终难逃被交警“抓现行”的后果。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市一名驾驶人就因自作聪明,精心设计“障眼法”而付出了惨痛代价。
2月13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大队在梳理智能交通违法数据时,发现一辆行踪诡秘的轿车频繁往返于市区与托县之间。同时,该车的号牌时而“蒙”字被手套遮盖,时而数字部位贴着与车牌底色完全一致的胶布,更令人称奇的是,遮挡物每次都会根据路段特征“智能”变换。
“违法车辆每次经过卡口前都会靠边停车,驾驶人下车进行遮挡操作,整个过程不超过10秒。”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电子警察调取的4K超清影像显示,该男子具备反侦查意识:在城区道路重点遮挡行政区划代码,在县乡道路则着重覆盖数字编号,甚至根据光照条件选择哑光或亮光胶带。
经大数据比对,该车1月27日、2月5日、2月11日三次实施遮挡号牌行为,每次违法过程都被不同卡口的监控多角度完整记录。针对这一情况,交管部门启动新型车辆特征识别系统,通过车身划痕、车窗贴膜等多项细节特征锁定目标。随后,托克托县交管大队民警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饭店附近查获这辆涉嫌多次故意遮挡号牌的白色轿车。当民警从车内搜出白色手套和胶布时,驾驶人丁某低下了头,并承认:“跑长途时总抱着侥幸心理,就想到这个办法躲避测速,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我知道错了……”面对证据,丁某坦言为逃避区间测速,特意准备了遮挡材料。据调查,其驾驶的轿车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以自作聪明开始,以得不偿失结束。遮挡号牌的危害,远远比想象中的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丁某三次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累计记27分、罚款600元的处罚。这意味着驾驶人丁某需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交警提示:遮挡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位驾驶人请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