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凌晨1时,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民警在海勃湾区青年路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治理行动时,一辆小轿车直接停到民警身边。
民警上前询问情况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儿,一男子摇摇晃晃下车后大声喊道:“配合你们检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37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其原因时,高某某说:“我是故意的。”据了解,高某某当晚喝酒后与妻子吵架,赌气说:“我现在就开车出去,让交警把我带走。”妻子说:“交警就在外面,你去吧。”于是高某某盛怒之下驾车外出,没开多远果然遇到交警。
国道大队依法对高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成曹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