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有需要的人’使用,几天就能赚几百、几千元。”如果有这样一份“工作”,你会心动吗?宋某心动了。
2022年,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的宋某用手机浏览兼职信息时,加上了金某的联系方式,在聊天过程中,金某向宋某推荐了一个可获取高额报酬的兼职工作。随后,宋某在明知金某使用自己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将自己名下新办理的4张银行卡、登录手机银行的手机卡等交给金某使用。金某使用宋某的3张银行卡进行“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银行卡的流水达120万元,相关涉案受害人达15人。宋某在参与“跑分洗钱”期间共获利6000元,其自首后主动赔偿电信诈骗受害人田某损失9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田某的谅解。
2024年5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宋某提起公诉。由于宋某在五常市居住,且正处于哺乳期间,办案组检察人员跨省到达宋某居住地五常市进行讯问,核实相关案件情况,并到当地妇幼保健院调取宋某怀孕分娩的住院病历材料,同时向当地司法局发出委托调查函,对宋某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开展调查,评估适用社区矫正对其居住社区的影响以及能否进一步适用缓刑等。5月中下旬,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玉泉区人民法院法官再次来到宋某居住地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宋某的违法所得六千元予以追缴。
检察官提示:希望大家能够合法使用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等账户,提高警惕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千万不要被所谓的“高额利润”诱惑,沦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
(李小平李宁赵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