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实载12人“顺路捎带”要不得高速路上“移花接木”男子被处行政拘留醉卧草丛欲“隐身”逃避检查法不容醉驾连撞3车  一起事故5人受伤随意掉头酿事故  疏忽大意负全责“瞻前”不“顾后”粗心倒车酿事故男子酒驾被查“甩锅”大窑饮料取保期间再醉驾“醉”上加罪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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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0-10

男子酒驾被查“甩锅”大窑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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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基本的常识,但偏偏有人心存侥幸被交警现场查获还“甩锅”饮料,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民警在滨河北路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有躲避检查的举动,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用酒精测试棒测得该男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时,该男子坚称自己晚上没有喝酒,并大声说“只喝了一瓶汽水,测酒棒有问题。”随后撒腿就跑,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住。

民警对熊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民警询问得知,原来,该男子与朋友在附近吃饭,期间喝了酒,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交警查车急忙打开车上的饮料就喝,原以为可以遮盖住嘴里的酒气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民警对该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程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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