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11时20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扎鲁特旗大队额日格图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到国道304线697公里中兴牧场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该车辆行驶证核载2人,实载4人,超员2人。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田某某神情慌乱,说自己是外地来扎鲁特旗打工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实发现,驾驶人田某某持有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该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田某某及车辆已移交该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出行时应乘坐正规营运车辆,绝不能贪图方便,拿货车当客车用,电动三轮车、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安全性能差,没有安全座椅、安全带等必要的防护设施,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货车驾驶人更应谨慎、安全文明驾驶,不要违法载人。
(申丹任红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