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化德县大队机动中队在X555县道29公里100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转入道路下方的辅路,行迹可疑。
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车门打开时,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高某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表示距离不远,多拉几个人没事。
经核查,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5人,超员率高达50%以上,且该车辆还逾期未检验、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民警对驾驶人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对驾驶员人高某以上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7分,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交警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出行时要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不要贪图便宜而乘坐超员车、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曹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