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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5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14

男子为吃“蘸酱菜”非法种植罂粟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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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李洪明袁耀娟)近日,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种植物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名,铲除罂粟植株99棵。

5月3日,松山区公安分局城子派出所在辖区一张姓村民的大棚内查获99棵罂粟植株,并将种植人张某某抓获。张某某辩解称:“种植罂粟植株是用来当蘸酱菜吃的,不知道会违法……”但错误的认知不能成为张某某违法的“挡箭牌”,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了禁毒宣传教育,向其详细讲解了种植罂粟的严重危害和违法性质。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张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99棵罂粟植株全部铲除。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被松山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罂粟不是蔬菜,而是毒品原植物,严禁食用,更不能种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买卖、储存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上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种植罂粟不满50株的,处500元以下罚款;50至500株的,处治安拘留;500株以上的,依法立案,并追究种植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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