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库伦旗大队民警在辖区省道开展巡逻工作中,对一辆载满碎石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当交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刘某出示有效证件时,刘某却无法提供驾驶证。
通过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于2023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吊销了驾驶证,现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重型半挂牵引车称重发现,该车核准载质量为60吨,实际载重144.2吨,超载达到100%以上,驾驶人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为确保安全,执勤民警当场对车辆货物进行卸载,及时消除隐患。
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给予驾驶人刘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情况下驾驶机动车、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