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管支队西乌珠穆沁旗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电动车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有人员受伤,请求民警出警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轿车违停在路边,车后方倒着一辆电动车,有不少碎片散落在路上。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轻伤。
民警调取事发地的公共视频后,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路上没有太多的车辆与行人。女孩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另一名学生,途中因分心说话未及时观察前方路况,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撞上了前方停靠着的车辆。事故发生时两人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只造成轻微擦伤。
民警经询问得知,女孩刚满16周岁,符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要求。小型轿车未按规定停车,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次要因素。
交警提示:随着天气转暖,骑乘电动自行车成为了许多学生上下学时的出行方式,学生在骑行途中应注意观察路况,切忌分神驾驶。同时,接送学生的车辆、附近商铺车辆及其他车辆应在正规停车位停车,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单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