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志国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审理了6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处拘役1个月至2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
庭审中,法庭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并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作出当庭宣判。此次集中审理,充分体现了该院小案快审的理念,实现类案专业解决,简案快速审理,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同时,该院积极顺应司法改革要求,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带动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巴米尔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