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已接单”“骑手正在火速赶往目的地”。对于外卖骑手而言,每接一个单子就像是按下了计时器,为了跑赢时间,他们有时忘记了交通安全,如离弦之箭在车流人海中横冲直撞。
3月4日18时56分,外卖骑手王某某骑行两轮电动车沿赤峰市红山区金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钢铁街交叉口直行通过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付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导致骑手王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付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时为绿灯,属于正常直行通过路口,且车速不是很快。王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至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思,幸好王某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只受了轻伤。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付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无论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机动车的驾驶人都是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