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对策分析“三源共治”齐发力  化解纠纷于无形遭遇欠薪  依法维权警惕“帮信罪”莫当“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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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2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12

遭遇欠薪 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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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欠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他们维权的“有力武器”。近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欠薪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常某承包了甘肃省兰州市的某公路工程,雇佣马某某提供劳务。2021年1月,经结算,常某欠马某某劳务费8万元,常某向马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于2021年春节前付清欠款,但事后,常某仅支付了5万元,剩余3万元至今未支付,马某某多次催要未果。由于常某户籍所在地为包头市固阳县,故马某某于2024年1月将常某起诉至固阳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常某支付欠款3万元及利息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常某核实案件情况,但被告常某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参加庭审。为了维护原告马某某的合法权益,法官按照程序组织开庭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审中,原告马某某自认被告常某出具欠条后已实际支付5万元,故原告马某某要求被告常某支付剩余欠款3万元以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说法: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个人要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基本表现,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同时,广大劳动者要注意与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行为,要做到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固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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