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对策分析“三源共治”齐发力  化解纠纷于无形遭遇欠薪  依法维权警惕“帮信罪”莫当“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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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2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12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对策分析

李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不断丰富,再加上家长由于工作压力大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刑事犯罪呈现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笔者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以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相关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希望引起政府部门、学校、广大群众及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帮助,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保驾护航。

一、基本情况

1、案件增幅平稳,数量较少。2023年1-11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14件16人,基本保持平稳。

2、罪名相对集中。未成年人相关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以及侵犯未成年人,触犯罪名较多,但主要集中于6个罪名,分别为:猥亵、强奸、盗窃、诈骗、抢劫、故意伤害,该6个罪名犯罪人数占犯罪总人数的92.3%,其中,猥亵儿童罪和盗窃罪占比较高,分别占比23.1%。

3、被侵犯者多为未成年女性。以新城区2023年的3起猥亵案件为例,被猥亵者均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由于认知能力不足,反抗能力较弱,未成年女性更加容易成为受害者。

二、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属于典型的年轻型犯罪,从新城区2023年的9起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案件来看,未成年人参与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犯罪的情况仍然存在。未成年人受互联网的影响,容易被一些负面价值观引导,加上年轻人对于自身行为后果的认识不足,更容易误入歧途。如周某某作案时仅有16岁,徐某某作案时仅有17岁。

2、被侵犯类型多为性侵害。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更多的是涉性案件。由于未成年人缺乏性知识,对于犯罪分子作出的侵犯行为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分辨,从而给了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和机会。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存在哄骗未成年人的行为,导致未成年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因此让犯罪分子更加有机可乘。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明知被害人马某某未满14周岁且独自一人在房间的情况下,以给被害人买水为由进入被害人马某某房间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又以按摩为由对被害人马某某实施猥亵行为。

3、被侵犯案件多为熟人作案。在大部分的未成年人被侵犯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熟悉被害人,能够较为轻易地接近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对于犯罪分子没有防备,从而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的机会。如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与朋友杨某、张某某夫妻共同吃饭饮酒后,在杨某夫妇好意送其回家途中,犯罪嫌疑人对同坐在后排座位杨某的两个女儿实施了猥亵。

4、犯罪结果影响深远。一些不法个人或者组织对于未成年人的侵害,往往会对未成年人造成比成年人更大的心灵创伤。如巴某某在柳某某所开的旅店内对幼女张某某实施性侵,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被害人张某某被性侵后出现严重精神障碍,无法正常生活,甚至出现自杀情形。为维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我院对性侵实施者巴某某和旅店经营人员柳某某支持民事起诉,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责任。

5、个别娱乐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从事有偿陪侍”的规定。个别未成年女性辍学后进入社会,受不良风气影响,自愿到娱乐场所通过提供有偿陪侍获利,有的甚至隐瞒个人真实年龄。如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朱某某在某KTV组织提供有偿陪侍服侍,其中就有未成年人提供有偿陪侍。

三、对策建议

1、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联合公安主动预防。检察机关所属的未成年人检察室应进一步深入学校与社区,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和重视,形成社会合力,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大力倡导检校共建活动。

2、学校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人员管理。学校要确保每一名学生得到应有的素质教育,防止学生厌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从而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阻碍身心健康成长。

3、家庭重视心理问题,及时发现隐患。由于目前工作生活压力较大,有些家长对孩子不良习惯的矫正心有余而力不足,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也是最能影响孩子一生的课堂,家长应有意识地学习一些心理教育知识,正确引导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4、娱乐场所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未成年人涉案与受侵害多发场所,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应主动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采取措施严禁未成年人入内,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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