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个更加突出”夯实司法为民根基“执”守元宵节猎“赖”不止步公正高效解民忧  群众致谢赠锦旗打出解纷“组合拳”化解矛盾促和谐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675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28

公正高效解民忧 群众致谢赠锦旗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兴安讯近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收到突泉县和宝村村民委员会送来的一面写有“高效公正、为民解忧”的锦旗,对法官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做法表示感谢。村民委员会主任激动地说“实在太感谢法官了,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深挖事实,判决的5万元钱给了唐某某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该案是一件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唐某某因向银行申领其兄生前存款5万余元及利息被拒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唐某某不服,向兴安盟中院提出上诉。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对卷宗材料进行了仔细翻阅,了解到唐某某身体状况欠佳且生活窘迫属于“五保户”,常年由村委会照顾。了解事实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和宝村村民委员会和当地政府部门了解唐某某及其兄长家庭成员情况,并到当地派出所调阅相关户籍资料,最终确认除放弃继承权的唐某海外,唐某某为其兄目前已知的唯一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院最终判决银行机构立即向唐某某给付涉案存款及利息,同时免收了案件受理费。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

一面锦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也是法官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今后,兴安盟中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高效便捷处理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温度与速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