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团圆、朋友聚会,免不了喝点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道理谁都懂,但还是有人当耳旁风,凭借各种理由,上演“花式”避查。
1月11日15时,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奈曼旗大队新镇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距警车50余米的地方停下来,驾驶位上的红衣男子迅速下车坐进了车辆后排,觉察异样的民警随即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到达车辆旁边的时候,看到红衣男子竟从副驾驶位下车。民警询问男子是否有驾驶证时,男子慌乱地指着媳妇说:“她开车,她有证,我没证。”眼看男子想蒙混过关,民警告知他刚才的操作已被全程摄录到执法记录仪了,男子见“计谋”被识破,只得承认了刚才酒后驾驶车辆的事实。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2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核查得知该男子是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他称自己无证是想“证实”自己没有驾驶车辆。
后经询问得知,男子是在老丈人家喝的酒,平常也不怎么开车,以为在乡间道路行驶,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半路被查获。
执勤民警对男子酒后驾车及试图躲避检查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男子做出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害人害己,自欺欺人更是错上加错。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安全驾驶。 (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