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禾公司拒退8万首付房款首府市民历时9年苦苦维权土地使用有规定  随意开垦获刑罚“醉驾免刑”并不代表不构成犯罪“门路”实为“套路”谨防上当受骗防范“两卡”犯罪切莫成为“帮凶”自作聪明盗手机  公然行窃法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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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6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13

防范“两卡”犯罪切莫成为“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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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部分阅历不足、法治意识淡薄的在校学生被利诱,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掉入高额回报的陷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帮凶”。

被告人李某某,男,是四川传媒学院在读学生。2021年5月21日,李某某按照张某某的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卡及U盾、一张兴业银行卡、一张北京银行卡及一张电话卡,随后李某某将银行卡及电话卡交给了张某某,张某某支付李某某人民币2600元作为酬劳。不久后,李某某名下的兴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北京银行银行卡被多次用于电信诈骗涉诈款项的结算,被多地公安机关查询、止付、冻结。经审查认定,三张银行卡结算流水共计253.5575万元,现已认定4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84.7604万元。最终,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违法所得2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后果:

银行卡、电话卡均采取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被收售者用来从事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轻则受到银行卡、电话卡惩戒,即五年内不能新增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并对网络支付功能进行限制,纳入涉诈黑名单;重则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还会留下终身案底。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网络支付工具等。

2、科学上网,不登陆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3、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4、树立勤劳致富观念,莫贪小便宜。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鲍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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