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现场。
年少轻狂,一时冲动偷盗车辆,无证驾驶只是为了玩耍。11月13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化德县大队朝阳中队在X555县道对一辆灰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张某主动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也不知道在哪里。
民警询问张某:“这车是你的吗?”张某竟然说是他偷的。张某的话让在场民警震惊。经过进一步询问后,张某交代:“我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街上发现一辆没有锁车门的小轿车,钥匙还在车上,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驾驶车辆出去玩一玩。”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张某不由自主地启动车辆并且一路越开越兴奋,不知不觉就把车开到了化德县。“就是想驾驶车辆出去兜兜风,体验驾驶的乐趣,我对偷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太多认识,只是一时冲动。”张某向民警解释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化德县交管大队目前已对张某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同时,张某因涉嫌盗窃车辆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无知不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借口,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 (曹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