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观察未让行发生事故负全责偷盗车辆无证驾驶  竟为体验驾驶乐趣无证醉驾还套牌  分别处罚等待他假校车接学生交警慧眼识破同车连酿事故两人皆因酒驾男子屡次准驾不符  再次被查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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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07

偷盗车辆无证驾驶 竟为体验驾驶乐趣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被查现场。

年少轻狂,一时冲动偷盗车辆,无证驾驶只是为了玩耍。11月13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化德县大队朝阳中队在X555县道对一辆灰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张某主动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也不知道在哪里。

民警询问张某:“这车是你的吗?”张某竟然说是他偷的。张某的话让在场民警震惊。经过进一步询问后,张某交代:“我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街上发现一辆没有锁车门的小轿车,钥匙还在车上,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驾驶车辆出去玩一玩。”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张某不由自主地启动车辆并且一路越开越兴奋,不知不觉就把车开到了化德县。“就是想驾驶车辆出去兜兜风,体验驾驶的乐趣,我对偷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太多认识,只是一时冲动。”张某向民警解释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化德县交管大队目前已对张某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同时,张某因涉嫌盗窃车辆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无知不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借口,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 (曹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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