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过路口时或转弯掉头时,应当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停车礼让,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但是总有些人疏忽大意,最终酿成交通事故。
11月16日,乌兰察布市国道512线丰镇段188公里400米处,就发生了一起因未观察路口情况导致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场面十分惊险。
民警通过调取公共场所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11月16日下午,黄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加油站驶出,在经过路口时并未减速停车观察,从而与直行通过路口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巨大的撞击力使得小轿车原地旋转、车头瞬间火花四溅。
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型轿车驾驶人黄某某回忆,他当时有事着急并没有发现左侧有大货车通过路口,等反应过来时车已经被撞得不成样子,自己也被吓懵了。
事故发生后,黄某某驾驶的车辆车头严重受损,零部件散落一地。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丰镇市大队民警经现场勘查后作出责任认定:黄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进出路口时未让已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造成交通事故,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应当减速并观察路口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为了保护生命安全,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在驾乘车辆时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施亚琴宋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