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失驾后继续驾车是“流动的安全隐患”,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被查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11月2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中旗大队正在省道S105线开展“百日攻坚”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对一辆黑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张某神情慌张,支支吾吾,迟迟提供不了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之后,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王孝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