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真的是太危险了,幸亏我和这辆电动车的速度都不快,才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10月16日上午,在乌海市海南区黄河路与巴彦乌素街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当时,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路口右转弯时,没有注意看非机动车道的情况,结果与一辆直行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李某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电动车在地上还滑行了五米。
在交警对王某进行询问时,王某对自己粗心驾驶的行为后悔不已:“之前开车的时候我也挺小心的,发生事故当天可能是心里想别的事情呢,结果在右转的时候没看到那辆电动车。这次事故让我明白了,驾车时必须时刻注意观察路上的车辆情况,否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车驾驶人李某也表示:“以前觉得自己小心点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戴不戴头盔都没有什么影响,经过这次事故之后,我今后驾驶电动车出行一定会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次虽然没有伤到头部,但不会每次都这么幸运,交通事故真的就是瞬间发生的,想都想不到。”
最终,王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交管部门判定其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