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8月21日清晨,驾驶人叶某驾驶着刚卸完货的半挂车沿G111线返回途中,因雨天路滑,踩了一下刹车想让车速降下来,但是由于惯性的作用,挂车的车尾便不可控地拽着车头径直甩向路边,掀翻了一栋砖瓦房。一阵阵巨响和浓烟过后,房屋内一片狼藉,货车也被撞的面目全非。
事故导致房屋和半挂车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连带着路边的路灯、电缆、树木都未能幸免,幸好此刻该房屋内没有人,大货车的驾驶人受轻微伤,事故民警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后民警协助救援车辆将大货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做进一步处理。
最终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敖汉旗大队认定:驾驶人叶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房主无责任。(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