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警处理。然而有些驾驶人不但不顾伤者,反而选择逃逸。
8月3日零时33分,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扎赉特旗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大队110指挥中心派警:在某银行门前,有3名行人被车辆撞倒,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迅速查看了伤者伤势,并联系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由于案发于凌晨,现场没有目击证人,留给民警的线索只有地上的一滩血迹和零星的玻璃碎片,周边商铺都已经关门歇业。经过讨论后,事故中队民警首先确定了侦查方向,并迅速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所有公共视频逐条筛查。但因监控距离事发地点较远,无法清晰记录事发经过,办案民警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线索。
第二日早7时左右,待周边商铺陆续开门后,民警便迅速赶到周边商铺调取视频资料。视频资料显示,8月3日零时30分,在某银行门前道路,三名行人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出租车撞击。但是,只能看清是一辆出租车,没办法识别其车牌信息。
为进一步锁定车辆信息,民警决定进行车辆行驶轨迹追踪。经分析研究视频后发现该车辆一路向东,最终停在了某小区附近。民警立即赶赴该小区,成功找到了肇事车辆。
该车前挡风玻璃因为撞击破损严重,民警立即固定证据。通过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车辆所属人周某某的基本信息,并通过电话传唤其到事故中队配合调查,周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调查。
见此情况,民警只能对其家属开展多次思想教育,分析利弊,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周某某于8月3日11时到案配合调查。
目前,该案还在处理当中,等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