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出行带来了极大威胁。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准格尔旗大队近查获一辆“炸街”摩托车,而且驾驶人居然是酒后无证驾驶。
7月17日零时15分,准格尔旗交管大队沙圪堵中队民警在辖区X614线执勤过程中,发现了一辆“炸街”摩托车朝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拦截。经查,驾驶人无法出示有效的驾驶证件,只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驾驶人为马某某,男性,2005年出生。马某也承认自己从未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马某身上有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
最终,执勤民警对马某某的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的数项违法行为给予合并4250元罚款的处罚。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