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扰民违法交警严厉处罚“勇往直前”闯红灯出了事故自担责“隔夜酒”后跑出租这个司机太糊涂找到工作举杯庆贺酒驾被查悔之晚矣喝得少不算酒驾受处罚方知违法无证酒驾还“炸街”多项违法被重罚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565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03

无证酒驾还“炸街”多项违法被重罚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炸街”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出行带来了极大威胁。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准格尔旗大队近查获一辆“炸街”摩托车,而且驾驶人居然是酒后无证驾驶。

7月17日零时15分,准格尔旗交管大队沙圪堵中队民警在辖区X614线执勤过程中,发现了一辆“炸街”摩托车朝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拦截。经查,驾驶人无法出示有效的驾驶证件,只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驾驶人为马某某,男性,2005年出生。马某也承认自己从未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马某身上有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

最终,执勤民警对马某某的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的数项违法行为给予合并4250元罚款的处罚。

(刘江)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