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扰民违法交警严厉处罚“勇往直前”闯红灯出了事故自担责“隔夜酒”后跑出租这个司机太糊涂找到工作举杯庆贺酒驾被查悔之晚矣喝得少不算酒驾受处罚方知违法无证酒驾还“炸街”多项违法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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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5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03

“勇往直前”闯红灯出了事故自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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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6月29日上午,乌海市乌达区居民赵某涛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恰逢红灯亮起,看到同向行驶车辆都在停车等待红灯,赵某涛却选择“勇往直前”闯红灯,结果与右侧驶来的小型轿车发生猛烈撞击,造成两车受损、赵某涛受伤的交通事故。

通过道路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赵某涛将本应佩戴的头盔放在了脚踏上,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远远飞了出去,而赵某涛的头部首先与小车前挡风玻璃发生了直接碰撞,后又受到两次碰撞。

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最终认定,赵某涛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驾驶小型轿车通过交叉路口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徐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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