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未让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惊魂未定严重超员  驾照吊销酒驾肇事找人“顶包”参与者均受到处罚他乡务工几杯酒  却把“安全”抛脑后货车还能变卧铺如此超员可不行正反事例相比较戴好头盔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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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6-22

正反事例相比较戴好头盔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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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的持续推进,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已经成为更多人的共识,但依旧有一部分群众,以各种理由拒绝佩戴头盔,殊不知,这些理由与生命安全相比较,真的是如此微不足道。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通过一些真实发生的案例,来警示那些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2023年2月,李某骑行电动车,沿乌海市1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地村横过道路时,与后方驶来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摔倒在地,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头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3年5月,王某骑行电动车,沿乌海市318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幸福社区路口时,违反信号灯通行,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王某头部先是与车辆发生碰撞,摔倒后,其头部又与地面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头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3年5月,张某骑行电动车,沿乌海市机场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林荫大道路口时,与右转弯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张某摔倒后头部与地面发生撞击,造成张某头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与上述三起案例不同,这一起是佩戴头盔有效保护生命安全的案例,2022年9月,王某某骑行电动车,沿乌海市机场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摔倒,王某某头部重重撞击右侧驶来的电动三轮车,导致三轮车向右侧翻倒地,虽然撞击力度很大,但是由于佩戴了头盔,王某某并没有什么大碍,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也为自己佩戴了头盔感到万分庆幸。

通过四起交通事故案例,不难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在碰撞过程中,往往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就是头部,正确佩戴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在事故中受到重伤的风险。 (曹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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