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快速及时地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零费用”维权。
原告康某某与唐某某系夫妻关系,康某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载唐某某,在行驶过程中,与周某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了康某某与唐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诉前鉴定,确定康某某为九级伤残,赔偿数额33.1万元。为确保赔偿费用能够及时交付,承办法官结合双方的意愿、争议焦点及客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刘俊杰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