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互联网融合法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该案由于被告人孙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且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由于该案案情特殊,为保障庭审安全顺利进行,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接到调警申请以后,第一时间分析研判案情,制定庭审保障预案,并提前去精神病医院实地考察开庭地点,与被告人管床大夫沟通了解孙某某的精神情况。
庭审当天,干警提前到达调试设备,完成庭审保障前期工作。庭审过程中,全体法警听从指挥,各司其职,时刻关注被告人精神状况,严格规范执法秩序,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庭审保障任务。
(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