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充分沟通,辨法析理,原、被告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61000元,原告当庭撤回起诉。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化解纠纷为目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释明析法。
该院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