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3月8日上午7时55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在辖区黄河街与贺兰路十字路口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疑似超员,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小型汽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据该车驾驶人甘某某交代,车内搭乘人员均为农民工。当天,为了节约时间,甘某某抱着侥幸心理,让所有工人挤上了车,他认为只需跑一趟就能完成工作。不料路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磴口县交管大队对该驾驶人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并让驾驶人将超员工人进行安全转运。
交警提示:超员载客,对车辆来说易发生失控,超出的人员因为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面临严重的人身伤害。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超载车辆是一个移动的“安全隐患”。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 (何瑞玲孙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