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中,确保执行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018年3月,申请人李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后,执行局干警出于人性化,考虑到被执行人雷某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宜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便将其工资冻结,约定8月30日前将借款全部还清。但直到9月,雷某除了冻结的工资以外,没有准备任何钱款。9月26日,执行干警将雷某带回执行局后,要求雷某履行还款协议,偿还剩余3.5万元欠款,但雷某未偿还剩余欠款。执行干警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利,维护法律威严,对雷某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乌日柴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