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和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案件。
2013年4月,被执行人翟某雇佣申请人刘某某、逯某某在托克托县某工地进行水暖安装。2016年6月8日完工后,翟某为刘某某和逯某某出具了一份欠条,承诺在2016年年底将工程款付清,但翟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翟某取得了联系,但其在通话中闪烁其辞,拒不透露行踪。后了解到翟某正在与他人合伙承揽工程,其应有财产可供执行,为防止其在“玩消失”期间进行财产转移,承办法官联系申请人协商后,决定发布翟某的执行悬赏公告,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搜寻翟某。果然,不久即有知情人提供了翟某的行踪线索。
执行干警找到翟某后,翟某与刘某某、逯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翟某承诺在一周之内一次性还清所欠工程款,可是翟某又一次爽约了。2018年9月12日,在申请人的协助下,承办法官再一次找到翟某,这次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翟某这下慌了。随后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到场,在法院执行局,翟某与申请人当场手机扫码给付欠款。(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