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左翼后旗大队巴胡塔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大小型轿车相向而来且行驶缓慢,巡逻民警觉得此车可疑,于是上前查看。当巡逻民警将车拦下,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既不开打开车窗也不下车接受检查。民警便立即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在巡逻民警与驾驶人再三沟通下,该驾驶人打开车门时一股酒味儿随之飘出,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巡民警问其是否有驾驶证,驾驶人说:“我有D证。”该驾驶人驾驶的小型轿车需要持有C1驾驶证,因此,该驾驶人涉嫌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当日上午11时,驾驶人包某在阿古拉镇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半杯白酒,之后开车去往伊胡塔镇办事,包某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全程均在乡间公路上行驶,未走国道。当包某由北向南行驶至巴胡塔苏木德尔苏嘎查附近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对于包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警方对包某予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于包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二款之规定,予以包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