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能看到外卖骑手风驰电掣的身影,他们为了能按时送达订单,闯红灯、超速、逆行等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审旗大队就处理了一起外卖骑手闯红灯被撞飞的交通事故。
3月22日18时27分,外卖员陈某某驾驶电动车,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沿人民医院西侧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人民医院西侧道路与锡尼路交叉路口时,与沿锡尼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外卖员陈某某受轻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外卖员陈某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杨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广大外卖骑手要谨记,送餐再忙,安全不忘,要养成安全规范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才是送餐最快的路。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