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男子与朋友喝酒后,因没喝尽兴,就开车和朋友出来买酒,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该男子耍起小聪明,想冒用亲弟弟的名字与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交警识破。
当晚,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执勤民警在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车辆在看到交警后欲掉头驶离,民警遂将其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表示他没带驾驶证,向民警出示了姓名为某某峰的电子驾驶证。民警检查时发现该电子驾驶证是截图,当民警进一步要求其从“交管12123”APP出示实时电子驾驶证时,该驾驶人却说因为他换手机了,没有重新下载,所以无法出示。
民警询问车主是谁时,该驾驶人下意识说:“是某某峰的”。民警问:“那你叫什么?”该驾驶人反应过来说:“车是某某玉的,我是某某峰,我开的是我弟弟的车。”民警遂对其身份进一步进行核实,在核对身份证号时,该驾驶人的朋友听到其为1980年出生时,疑惑地问道“你不是1967年出生的吗?”该驾驶人听到后当即表示自己是80年的,只是长得有点显老。
在民警的询问下,该驾驶人承认了他因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提供了亲弟弟的电子驾驶证,想要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最终,该驾驶人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