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在《内蒙古法制报》11版刊登的公告中,原告通辽市正鑫农机有限公司诉玛尼加布、韩额日敦加布、董海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中“诉玛尼加布、韩额日敦加布、董海光”应为“诉玛尼加布、董海光”,特此更正。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