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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0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9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朱毅刚、白丽飞: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金播化肥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毅刚、白丽飞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02民初40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王丽: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及赵鹏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穷尽一切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2民初523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王利生:

我院受理的张彩艳诉王利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张彩艳申请对王利生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小环球住宅小区13号楼2单元4层中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十二法庭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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