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变更车道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类型之一,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深受广大群众诟病。最近,有群众向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举报一起随意变更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该大队迅速核查并做出处罚。
12月5日,一名群众通过乌海24小时警局向国道大队举报:一辆小型汽车在乌海市海勃湾区至海南区城际快速路铅矿路口处危险超车。接到群众举报后,国道大队民警迅速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发现,当时举报人驾驶车辆沿中间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被举报车辆从右侧车道超车后迅速向左侧车道变更,期间没有打转向灯,后车紧急刹车并不断变换远近光,这才避免了交通事故发生。
查明事情真相后,国道大队立刻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传唤,据违法驾驶人刘某某说,当时他因为有急事,所以才采取了危险的做法。交警对刘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其随意变更车道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曹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