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在
《内蒙古法制报》刊登的原告张惠
宝、张惠东诉被告李新浩、张立
冬、李红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
告中,将“李新浩、张立冬”误写为
“李新浩”,特此更正。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9月28日